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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购置税分配要调整吗?李书福的两会提案答复来了

2022-12-18 01:22:01

(文/彭科峰)日前,财政部网站发布了《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681号建议的答复》(下称《答复》),对李书福等14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“关于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建议”做出了回应。

今年两会期间,吉利汽车董事长李书福等人提出,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,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为50%:50%。此举将有力缓解各地方政府“三保”(保民生、保工资、保运转)的支出压力;同时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为拉动汽车消费创造条件的积极性,加大对城市道路、停车场、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,解决城市道路拥堵和停车难等问题,补给城市道路建设之用,从而达到促进汽车消费的目的,使汽车产业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。

财政部在《答复》中表示,车辆购置税是对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,从税种属性看,确实更适合作为地方税或中央地方共享税,目前作为中央税主要考虑:一是能够更好地与国家整体交通建设规划相衔接。目前我国公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,建设和养护任务依旧艰巨。作为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,车辆购置税作为中央税,更有利于适应国家整体交通建设规划,为推进交通强国提供有力保障。二是车辆购置税收入地区间分布不均衡。2016-2019年全国车辆购置税收入约1.3万亿元,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占比分别为53%、25%和22%;车辆购置税转移支付支出为1.1万亿元,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占比分别为16%、19%和65%。如果将车辆购置税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,将减少转移支付资金规模,相当于将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增量部分转移给了东部地区,既不利于转移支付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,也不利于全国公路建设和养护正常发展。